问题 | 精神病离婚孩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精神疾病患者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到儿童抚养权问题上,法院一般都会依据多个因素进行全面的衡量和考量。
假如患有精神疾病的父母其中一方的病症较为严重,以至于无法有效地承担起对子女的养育、教育以及保护责任的话,那么该子女被判由另一方抚养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大。 然而,若该父母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并且具备足够的能力来照料自己的孩子,那么将子女判归患病一方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总而言之,法院在做出最终裁决时,始终会把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作为首要的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