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争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多年之后,您仍然具备了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资格,但是这需要您具备法定且合理的理由。
例如,若对方因患上重大疾病而失去对孩子安全的保障和适当照顾他们的能力; 或者对方存在对孩子施以残忍对待或其他形式虐待的恶劣行为,这些都会危及到孩子正常健康成长的可能性; 此外,当孩子年满八岁时,如果其明确表达出意愿愿留在您身边生活,那么都将成为您争取抚养权的有力依据。 假如您能够提供充足证据,从事实上证明当前的抚养现状给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考虑您提出的更改抚养权的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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