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强制执行执行申请中有家电会被执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家用电器并未被视为可直接实施强制手段以支付抚养费的资产类别。
这是由于家用电器本质上作为日常生活必需品,其变现能力相对较弱。 然而,当法院在执行抚养费的过程中,他们往往会将注意力集中于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资收入、投资收益、汽车、房地产等具备较高变现价值并且执行起来较为便捷的财产类型。 但是,若被执行人无法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家用电器又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那么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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