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精神病可以抚养小孩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可能对其抚养子女带来不良影响。
这主要是因为精神疾病可能导致他们难以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同时还难以提供给孩子完善的教育及心理支援。 然而,具体的情况仍然需要根据患者精神疾病的严重性及其控制状态进行判断。 倘若病情轻微,经过有效的治疗能够得到稳定的控制,且具备充足的能力来照料孩子,那么并非完全不适合承担抚养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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