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形式上脱离夫妻关系之后,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如何确定这一问题,往往会基于诸多方面的考虑,包括子女的实际需求、双亲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所处地区的生活水平等等进行综合衡量。
对于具有稳定收入的父母而言,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金额可遵循以下原则: 通常按照他们每月所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左右进行计算得出。 而当同时承担起至少两位以上子女抚养责任时,相应的抚养费支付比例还可适度提升,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高于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并无稳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便可参考该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依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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