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可以约定不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进行协议离婚的过程中,是无法预先做出关于免除或禁止提供赡养费用的规定的。
因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作为父母的法律义务之一,除非在特殊的情况下并经过合法的程序批准后,方可暂时或者永久性的解除该项义务。 如果其中一位父母确实因经济原因、疾病困扰等不可抗力导致其自身失去了抚养孩子的能力,并且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并确保不会对子女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影响的话,才能够达成不支付抚养费的共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况相对较少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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