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是一次性付清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问题,并未强制要求必须采取一次性付款形式。
具体的支付方式往往需要依据当事人的经济实力、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实际所需,以及支付义务人的支付承受能力这几个维度来进行评估和确定。 若原被告能够在彼此都能接受的范围内达成共识,或者存在诸如支付义务人具有充分的经济实力并乐意一次性支付等特殊情形,那么法庭亦可酌情认可一次性付清的做法。 然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庭还是倾向于判决分期支付的方式,这样能够确保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所必需的生活与教育经费得到持续稳定的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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