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给男方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做出离婚决定之时,子女处于由男方负责抚养的情形往往具备诸多因素。
倘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岁,且意愿表示希望随同男方共同生活,那么法院通常会慎重考虑并尊重他们的个人意见。 男方的经济状况相较优越,同时能够为子女营造更为稳定与优越的生活及学习环境。 或反之,女方可能因为身体健康状况欠佳、行为习惯不良等原因而无法承担起养育子女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