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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判离婚案件中的抚养费问题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评估判决往往是根据多个相关因素进行全面权衡判断,重点关注子女的实际需求情况、父母双方所能承受的经济压力以及所在地的实际社会生活水准等多重因素。
若夫妻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支付的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体收入的20%到30%来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背负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抚养责任,相应的分配比例则应适度提高,但一般而言不应超出每月总收入的50%。
反之,如无固定收入作为支撑,抚养费用将依照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为依据,参照上述比例酌情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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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9: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