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权要具备什么条件和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更改监护人抚养权的过程中,通常需满足如下特定条件:
如正与被监护者共度时光的一方因为罹患严重疾患或者伤残而无法维持日常的抚养责任; 或正与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尽到法定的抚养义务,甚至存在虐待未成年人的恶劣行径,抑或是他们与子女的共同生活环境对于子孙后代的身心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另外,当孩子年满八岁并表达出渴望跟随另一位监护人生活的意愿时,倘若后者具备履行这一职责的经济和道德素质等前提条件,便可以提出改变监护人抚养权的申请。 综上所述,我们在涉及这些问题时应始终将“确保子女心身健康及其全面成长”作为核心理念进行深思熟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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