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关于孩子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来解决婚姻问题时,对于子女的处理事宜,主要包括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用的承担以及探望权的行使等关键议题。
双方应当坚持以确保孩子健康成长为首要考虑因素,进行深入而慎重的商讨,最终以达成共识的形式予以确认。 若子女已年满八周岁,我们更应尊重其个人意愿,给予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利。 此外,双方需就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周期等重要事项进行明确规定。 至于探望权的行使,则需要详细规划探望的时间安排、方式方法以及频次等细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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