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区分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抚育费用的具体金额,往往是在综合评估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当事方各自承担压力的经济能力,同时纳入参考当地正在运行的现实生活水平后而形成的结论性事宜。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把子女的教育成本、日常开支以及医疗保健等必须承担的开支视为重要考量因素。 如果父母当事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他们每月的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将被规划为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范畴之内。 然而,若同时负责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话,适度增加比例也是不可避免的,但一般来说,最高不能达到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倘若情况特殊,父母双方均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时他们所需负责的抚养费用便可以参照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状况,套用前述提及的计算公式进行准确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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