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
立遗嘱,是指立遗嘱人在生前立下遗嘱,表明自己的财产在死后归哪个或哪些继承人所有,立遗嘱分为自书遗嘱和见证遗嘱。
问题 | 遗嘱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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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遗嘱见证法律解释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遗嘱的起草和见证进行规范和解释的法律原则和规定。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起草,或者由遗嘱人口述并由其指定的代书起草。同时,遗嘱必须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遗嘱人亲自签名或者在其名义签名的当天,在遗嘱的每一页和附页以及各种修正页的每一页签名。见证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其中至少一人不得是遗嘱的受益人。见证人还要在遗嘱上签署证明并注明日期,以证明他们亲自见证了遗嘱的签署过程。根据上述规定,遗嘱见证法律解释主要解释了遗嘱的起草和见证的程序要求,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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