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监护人怎么界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首要监护人为其亲生父母。
然而若不幸遭遇双亲离世或丧失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时,按照下列次序来指定监护人:(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有意愿且具备监护资格的个体或团体,但其任职需经由该未成年人居留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乡村组织或民政机构进行审批许可。 在确定监护人时,相关环节会着重考量监护人的实际监护能力、对被监护人意愿的尊重程度以及是否有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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