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议离婚之后,如若对子女抚养权存在争议或不满足现状,想要重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首要步骤便是精心书写起诉状,明确详细地提出您的愿望与需求、据理力争的事实真相以及确凿有力的证据等内容。
当收集齐备以上所有材料时,便可向有权审理此类案件的法院递交起诉书及其相关的证据,该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诉请求并审查相关证据后,将会着手安排进行法庭听证会。 在庭审过程中,请务必认真、详尽地阐述您主张改变抚养权的具体缘由及提供的佐证依据。 在此基础上,法院将全面考虑双方当事人及未成年孩子的个人意愿及实际情况作出综合评判,决定是否更改孩子的抚养权。 倘若最终审判结果与您期望相符,但对方未能依照规定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那么您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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