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监护权后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被依法剥夺监护权之后,孩童的监护责任将有其他具有监护资格并且愿意履行此项职责的人士或者组织来承担。
例如,他们可以是孩子的其他近亲长辈,诸如祖辈、外祖辈以及已成人的兄弟姐妹等。 倘若找不到适合的亲属可担当监护人之责,那么民政部门或者相关社会福利机构将会被赋予这一重任。 新任监护人必须切实履行起照料孩童日常生活、保证他们享有受教育权利、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等多项义务。 所有这些精心设计的安排,都是为了确保孩童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且安全的环境里茁壮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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