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抚养费约定在判决时如何认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过程中的协议离婚关于抚养费用的条款,通过法庭的审核与判定,往往是依据众多的复杂因素而定夺的。
假设这个条款能够足够合理和清晰地体现出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双亲的经济承受能力,那么法庭对于这样的条款会普遍予以尊重并且表示支持。 然而,反之,倘若条款设定得过于草率或不公平,例如设定的费用太低以至于无法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教育和医疗需求,或者设定的费用过高使得支付方感到压力过大,那么法庭很有可能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种因素来重新审视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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