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约定抚养权效力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政部门发布的离婚协议中所包含的抚养义务相关条款,只要是在双方自愿达成共识且不触犯任何法定条文及公共道德规范的前提条件下,通常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若出现如下几种状况,则有可能对该协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如协议内容侵犯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又或是双方所达成的约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倘若在未来的生活过程中,实际情况发生了重大改变,例如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严重健康问题、甚至出现虐待子女等极端行为,导致其无法再担任好监护人角色,那么另外一方此时便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变更抚养权利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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