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领证想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未能领取结婚证书,则作为法律意义上的主体,二者并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离婚之说了。
面对此类情境,若双方决定分道扬镳,仅需妥善处理在共同生活期内产生的财产分割以及未成年后代的抚养权归属等事宜便可。 倘若能够达成共识,那么依照协商的结果予以执行便是。 然而,若协商无果,则可选择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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