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患者离婚后监护权归谁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精神病患在离婚后的监护权归属问题,这需要对多个层面进行全面综合地考量。
一般的情况下,当涉及到精神病患的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时,我们应该优先考虑那些能够为子女提供更为有利成长环境的一方。 而对于已经成年的精神病患而言,监护权的分配往往要依据他们的疾病严重程度、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以及个人的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来做出决定。 例如,若患者的父母具备足够的监护能力并且愿意承担起这份责任,那么他们很可能成为监护人; 又或者是其他具有监护能力并有意愿承担此项职责的近亲。 总的来说,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所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