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妇女生育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现行的法律对于女性生育权的明文规定如下:女性享有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权利,同时亦拥有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的自由权益。
在育龄阶段的夫妻双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生育规划,政府相关部门则需为其提供安全可靠且高效的避孕措施与相关技术服务,以确保实施节育手术的女性及其健康得到充分保障及维护。 此外,国家还推行了婚前保健以及孕产期保健等一系列制度,致力于推动母婴保健事业的蓬勃发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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