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过程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权利保护之决定时,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数评判,通常涉及到对双亲财务状况、子女现实生活需求以及所在地域生活水准等各种相关要素进行全面性的细致考虑。
按照常理来说,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其所负担的儿童抚养费用可以根据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计算和支付。
然而,若在离婚后两个子女均由单一方承担抚养责任,那么另一方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用则可能需要适度上调,但通常情况下不会超出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若遇无固定工作收入的家庭,则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并依循上述基本比率加以确定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