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权在男方手中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若抚养权归属男方,这通常是基于多种因素综合判断而得出的结果。
例如,男方的经济状况相对更为稳健,能够为子女提供更为优越的生活条件; 男方所处的生活环境对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如教育资源丰富、居住环境舒适等; 又或是当子女已经具备独立思考能力时,其个人意愿更偏向于与父亲共同生活。 然而,倘若在后续阶段男方的情况发生了重大改变,例如经济状况急剧下滑、沾染不良习惯、对子女疏于照料甚至存在虐待行为等,那么女方有权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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