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怎么算出来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孩子的抚育费用额度,通常是根据子女的具体需求,以及双亲的经济承受能力,再结合当地的社会生活水准所决定的。
若衡量的对象拥有稳定的财务收入,那抚育费就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这一区间来支出。 对于背负着两名或两名以上子女抚育责任的家庭来说,这个比例可以适度增加,但一般情况下也不宜超出他们每月总收入的50%范畴。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财务收入的家庭而言,抚育费的支付金额则可以依据该年他们所获得的总收入,亦或者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的比例来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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