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一直没给过18岁还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若试图追讨以往尚未支付的抚养费用难度将有所增加。
这是由于在法律层面上,当子女年龄达到18周岁时即被视为已经成年,并享有自主生活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倘若子女在18周岁以前仍然在接受高中以及同等以下级别的教育,又或者子女由于丧失或是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出于其个人主观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生计的话,就有可能能够追讨到往昔尚未支付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