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不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婚姻解体之后并不亲自履行养育责任的那一位家长,理应依照法律规定向子女提供必要的抚育费用,除非双方事先就此问题达致共识并形成书面协议,协议中明确阐述不需要负担这类开销。
然而,此类承诺与约定必须是基于充分尊重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前提而制定的。 若直接承担抚育义务的一方已明确表态放弃向对方索要相关抚育费用,这样的决定也是合乎情理的。 然而,倘若未来随着孩子生活需求逐步提高或者直接肩负抚养责任者的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那么他们仍然有权向对方提出支付抚养费或追加抚养费用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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