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孩子抚养费一般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即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若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子女由某一方独自承担起了抚养责任,那么另一方有义务承担部分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数额及支付期间需由原夫妻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如达不成共识,可委托给有权威性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待哺子女的切实需求,以及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准等等。 正是出于如此的考虑,涉及到两个或者更多个孩子的抚养费用问题,其裁决结果往往是基于以上各种因素的全面权衡,以期最大程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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