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被告人不出庭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被告人不出庭后果是什么? 被告人不出庭后果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处理: 1、被告是必须到庭的,例离婚案件的被告,其不出庭,可拘传到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并非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作缺席判决处理,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诉讼的处理情况是什么?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被告已经接受人民法院的传票,但是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话,肯定是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也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如果说是属徐不是必须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的话,是可以由人民法院缺席审理并且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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