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若夫妻离婚之后,其中一方负责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则另一方理应承担相应部分或者全额的抚养费用。
倘若双方对此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将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若男方提起诉讼请求女方支付抚养费,而女方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此时,法院将会根据诸多综合性因素来衡量并确定抚养费的额度以及交付期间,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父母双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与付出、当地的生活水准以及其他可能对抚养费产生影响的因素等。 如若女方被认定为未尽到抚养费支付义务,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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