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一周半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文规定,提起离婚之际,对于未满两周之龄的子女,其抚养权原则上应交由母亲全权负责。
由此可见,若此名子女仅有一周半大小,按照常规情况推断,法院极可能会做出由母亲监护的判决。 然需注意,在这一过程中,法院同样需要充分考虑到其他相关方面的因素,如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对孩子最有利的成长环境等,以确保最终的抚养决定能够最大化地满足孩子的权益和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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