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在涉及到离婚诉讼的相关案件中,若有两名子女,其中未满两周岁的幼子,原则上应由其母亲亲自照料抚养;
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倘若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最有利于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原则,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此外,当子女年满八周岁后,法院依然会酌情尊重并反映出他们的真实愿望与需求。
因此,关于法院究竟该怎样决定判决这两名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我们需要详尽地了解到每一个孩童的年龄和他们的父母亲各自的具体情况,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养育孩子的能力、以及(在必要时)孩子自己的意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