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半岁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来看,在夫妻双方选择离婚这一情况出现时,若涉及到孩子生活问题,尤其是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要以保护其权益为出发点,遵循“母亲抚养”这一基本法则。
因此,针对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尚且处于半岁的孩童(即不满两周岁的未成年人),依照司法实践经验及惯例,法院通常会判其跟随母亲共同生活,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若存在特定的情形能够证明父亲更加适宜抚养幼子,那么法院也可能酌情做出改变。 鉴于未成年人本身具有较高的生理与心理需求以及对特殊照顾和热爱的极端要求,母亲往往视为最为理想的监护人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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