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有哪些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双方协商好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置等问题,并签订好离婚协议书;2、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且30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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