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仲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相关规定,若在离婚之后,子女由其中一方亲自抚育,则另外一方需承担相应的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所需负担的费用额度与支付期限,需由双方面商议确立; 如若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的过程中,将会综合多重因素进行考量,这其中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所在地的生活水准等等。 而最终所做出的裁决,其目的在于确保子女能够获得最优的权益保障,同时也能实现对抚养责任的公正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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