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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女方如何申请要回抚养权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父母之间仍旧保留了对子女抚养权益的调整权限。
这主要是由于儿童的成长历程是一个长期且不断发展的过程,往往会受到时间、环境以及个人情况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
因此,为了确保我们的儿童拥有一个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我们的法律体系允许离婚的家长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抚养权利的调整。
这种调整方式主要包括两个途径:
第一种,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来改变孩子的抚养权益;
第二种则是当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或者仅有一方提出修改子女抚养权益的请求时,应当启动单独的诉讼程序。
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将高度重视当事人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益的请求并且实际给予支持:
首先,与子女共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身体残疾无法继续承担起照顾和养育子女的责任;
其次,在子女抚养过程中,与子女共同居住的一方未尽到相应职责甚至有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或是与子女的共同生活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
再次,对于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而言,如果他们自愿跟随另一方生活,而作为未成年人的抚养者具备抚养能力;
最后,存在其他特殊、正当的理由需要更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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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5: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