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拒付抚养费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军人一方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司法申诉,申明对方应负担相应的抚养支出。
在特定情况下,即涉及两名军人之间的家庭纠纷案时,相关争议可提交至所在单位的军事法庭作为专属管辖机构进行审理; 如仅涉及军人与平民的抚养权纠纷案件,则按照普通民事诉讼规则,受害者需选择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若在诉讼离婚阶段,已得到法院对抚养费用分担作出明确裁决,则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便有权向该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诉。 对于故意违背和解协议或法律判决,无视履行支付抚养费用之规定且拖欠不缴的行为,经过另一方当事人的正式申请后,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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