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能否放弃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主张离婚,但是并不希望取得子女的监护权。
那么在离婚审理过程中,女方有权与男方通过协议来协商分配他们两人所拥有的共同财产以及应付的负债。 此外,无论财产如何分配,女方仍需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这部分费用的具体额度及支付方式,都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商定。 通常情况下,女方需承担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作为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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