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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前任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之后,原有的亲子关系并不会自动消失。
无论儿童由父亲或母亲亲自养育,他们仍旧是彼此的子女,享有亲权的保障。
即便是在上述情况下,父母仍然对孩子负有法定的抚养、教导以及爱护的责任及权益。
若某一方未直接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职责,那么他/她应该依法律规定向直接行使这一职能的对方支付赡养费。
费率参照月人均收入的20%-30%,有能力时可考虑给予一次性的支付。
如有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拒绝支付赡养费,另一方可向相关司法机构寻求救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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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