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方私自带走孩子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若有一方带走孩子,我们可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首先,若带走孩子的是直接抚养方且不愿让非直接抚养方探望孩子,那么非直接抚养方可依法提起诉讼,请求直接抚养方履行相应的协助责任。 待法院作出判决后,直接抚养方如未遵守判决结果,那么非直接抚养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反之,若是不直接抚养方私自带走孩子,直接抚养方同样有权上诉法院请求归还孩子。 最后,在法院判决下达后,如不直接抚养方未能按时归还孩子,直接抚养方则有权委托法院强制将孩子交还给直接抚养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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