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抚养费用,乃是指那些对未成年人具有抚养责任的父母或者其他人士,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在生活及教育方面能够得到适宜的支持,承担的各项费用。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抚养费用实际上是在这些责任人无法充分履行他们的抚养义务或者完全拒绝对未成年人履行义务之时,所需要支付给未成年人的物质援助。 抚养并教育自己的孩子,无疑是每位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 在离婚案件中,若由某一方负责监护的未成年子女,另一位监护人应当承担起必要程度内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费用的分担甚至承担所有费用。 然而,若担当给付方的人士由于触犯法律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教养,导致失去经济来源,从而陷入无力给付的处境。 但是一旦获得释放并且重新获得经济来源之后,仍然需要按照原先达成的协议或者法庭判决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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