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以后还能调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之间达成了正式的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孩子所享有的抚养费用也是能够做相应调整的。
而这种调整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增加、减少以及完全免除这三大类。 对于所有父母来讲,只要具备良好的经济状况和真诚的责任感,都是有必要去调整的。 如果孩子们有一些特殊的需求或者原因,使得他们希望能够获得比原先更多的抚养费用。 这时,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他们有权向养育自己的父母提出这个请求。 第一,原来确定的抚养费用与现在正常的居住环境产生严重的差异; 第二,因为各种复杂的病情或者在学校的学习,导致他们幼儿园的费用已经超出了原来的规定额度; 最后一点是对于父母来说合理的理由,比如突然遇到重大疾病或者失去劳动力,这样就不能按照原来的方式支付他们的抚养费用。 而减少给付的情况呢,主要说的是有些父母可能面临着长时间的疾病困扰或者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导致经济状况非常艰难。 这样的话,他们也有权利向另一方协商,请求适当降低或者完全撤销他们的抚养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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