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如何维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拥有稳定收入的情况下,抚养费用度原则上应遵循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进行支付。
倘若承担了两名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责任,则可以适度调高该比例,但是最高金额也不能超出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用度则需要根据上一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考上述比例来确定。 针对特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意外状况、医疗开支等,抚养费用度可以适当调整或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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