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通常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女方应向孩子提供抚养费的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首先,抚养费用的额度可以基于子女实际需求、双亲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综合判断; 其次,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当事人来说,其应当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比二十到三十支付抚养费用。 而当承担两位极上子女抚养义务时,相应的比重可以适度调高,但最高需限制在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内; 接着,如若没有固定收入,则抚养费用的衡量金额可以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状况,并以以上比例为基准确认; 最后,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有权适当提升或降低上述所述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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