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归女方抚养,抚养费应如何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之人,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予支付。
如果需要同时承担两位及以上的子女抚养工作,则对应的比例可适度地予以提升,但总体上,抚养费的支付额度不得超出其月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至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者,抚养费金额的设定则主要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内普遍的收入水平,根据上述所述进行相应的计算。 在此基础之上,如遇到特殊情况,抚养费的具体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轻微提高或降低皆属合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