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月收入4万,抚养费是否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当事人而言,每月所需承担的孩子抚养费用,可以按照其月平均总收入的20%到30%之间进行计算和支付。
若需同时负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用,则相应的比例应适度提升,但总体上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当事人来说,其应付的抚养费用数额应该参考该年的总收入或者与此类似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以相对应上述的比例标准进行确定。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经济环境剧烈变动等因素影响下,可对上述比例做出适应性的提高或者降低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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