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支付子女抚育费用是强制性的义务,除非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否则不得免除该项责任。
若在离婚手续办理后,子女被判由一方进行直接监护和抚养,那么另一方则必须承担起少部分或大部分的抚养费用。 关于这笔费用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期限应该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如未能就此达成共识,那么应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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