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后又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之后再度解除婚姻关系,对于子女抚养权之归属问题需要规定明确。
通常而言,如果孩子仍处于哺乳阶段,原则上应交由母亲负责照顾。 当孩子逐渐脱离哺乳期之后,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谁应当承担孩子的监护职责;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应将此问题提交给法院进行裁决。 法院会结合夫妇二人的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年收水平、生活条件以及孩子的年龄和其他相关要素,综合衡量后做出判决,以确保获得抚养权之人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