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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针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取问题,女性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提供关于孩子年龄层级的充分证据材料;
其次,向法庭详细阐述自身生理状况的良好属性以及无任何可能影响孩子健康的疾病因素;
第三,出示已经实施了永久性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无法再孕育新的生命的科学证明;
接下来,着重强调子女与其长期共同居住的优势,以及变更现有生活环境将会给子女的健康成长带来显著的负面影响这一事实;
最后,递交对方不适宜承担抚养子女责任的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也要明确展示出自己与对方相比在经济实力方面的相对优势。
总体而言,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以是否有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基本原则进行考量和裁定的。
对于每位父母亲来说,需要详细列举自己所具备的竞争优势,让法院能够深刻认识到他们具有优于他人的客观条件,这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说无疑更为有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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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3: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