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孩子办理入户的过程是否复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规定,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凭借原先的户口簿以及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前去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分户或者迁移手续。
而当地公安派出所则会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严格依照分户及立户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妥善处理。 关于户籍管理方面,孩子的户口可以跟随父亲或者母亲,这属于直系亲属间的正常迁移。 具体来说,以下几点可能对您有所帮助: 1.一般情况下,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哪一方,那么孩子的户口便会随之迁移至该方; 2.若孩子尚未满18岁,那么户口的迁移事宜需要由其父母代为办理; 3.倘若孩子已年满18岁,那么他们可以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 4.当孩子年满18岁时,他们可以选择独立门户,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派出所所需的其他材料,便可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众所周知,夫妻结婚后,双方的户口通常会合并在一处。 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办理了户口,需要进行户口迁移的话,另一方需要积极配合; 反之,如果孩子尚未办理户口,那么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如欲为孩子办理户口,则需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之后,前往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