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种情况下可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以下情形出现时,则可申请变更子女抚养归属:
1、同子女一起居住的有机重疾病甚至残疾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的情况; 2、未尽到抚养职责且对子女存在虐待行为,或者与其子女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者; 3、已经达到八周岁的子女,自愿选择跟随他人生存,并且对方具备抚养能力; 4、存在其他充足、合理的变更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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